新华社哈尔滨5月21日电(记者梁书斌)从高层建修物向下抛掷东西,不但是民事犯罪作为,还可以构成刑事违法。5月20日,哈尔滨市面外区黎民法院居然宣判一块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于某某犯高空扔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7月,哈尔滨市面外区住民于某某因家人出门未将垃圾带走,本身又不愿下楼扔垃圾,便在本身寓居的8楼将装有生涯瑰宝、厨余垃圾的垃圾袋抛出窗外,造成伤害人胡某某停在楼下的汽车风挡玻璃被砸碎。经判定,形成直接经济耗损2859元。胡某某报警后,警方遵从垃圾袋中的购物小票找到了于某某,对其取保候审。
2021年12月,道外区国民巡察院以被告人于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向路外区百姓法院提起公诉。其间,于某某向侵害人厚道陪罪,并积蓄了全体经济糟塌,赢得了伤害人的宽饶。
法院经审理觉得,被告人于某某从修筑物向下扔抛垃圾,将我们人车辆败坏,情节严重,其动作已构成高空扔物罪,公诉结构指控罪名修理。基于被告人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违警真相,自觉伏罪认罚,且已积累侵犯人经济虚耗并取得原宥,可以从宽责罚。对被告人于某某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惩办金黎民币五千元。于某某当庭表现不上诉。